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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我的一段文学因缘
  

作者: 周汝昌 《中华读书报》  2003年11月21日

  

我与胡适先生曾于上世纪的40年代后期有过学术交往,内容也颇为丰富,距今已是56年前的往事了。

我与胡先生的往还,限于《红楼梦》研究的很小范围;在海外见过他的台版全集,册数之多惊人,而我俱未读过,双目损坏,亦无力展诵这样“浩如烟海”的著作。所以对他的学术成就,功过得失,并无妄置一词的资格。就我的浅陋印象来说,他的治学精神是谨严的,重视实证,不尚空谈。学界曾评他为“实证主义”,是有道理的。当然,这不等于说他就不运用“假设”和推理揣断。实际上,所谓实证,证据的本身的“处理”是否正确,还是一个绝大的学术程序问题。至于“假设”和推理,凡治学者未有彻底拒绝运用这种程序的,并非纯属想像之谈,臆妄之说。

胡先生学识渊博,思虑精密,清晰敏捷,时时表现得胜于当年他的朋俦流辈。他又能平等待人,热情慷慨,绝无一丝“居高临下”的气味。更重要者,他能做到“有容乃大”这句中华道德的古训;例如我在当学生时即与之争议评论,而且少年气盛,口不择言,多有鲁莽冒犯之处,胡先生却和颜悦色,好语回答,从容申解——这使我深受感动,至今难忘。

今举一二事例。拙著《红楼梦新证》于1947至1949年创稿,至1953年秋出版。书稿中对他是一贯尊敬的,于其名下必称“先生”无失;而编辑在定稿时,遂将“先生”之敬称概行删去,并于若干地方加上了某些“语气”之词。他在海外,很快得见此书,十分高兴,他说:“周汝昌是我的‘红学’方面的一个最后起、最有成就的徒弟……”又不止一次从香港转购多册,分赠友好,说:“这是一部很值得看的书。”

及至1954年以后,批判运动兴起,有人将剪报提供于他。他说他特别注意周汝昌的文章——这文章骂了他。他与前番一样,说:“关于周汝昌,我要替他说一句。他是我在大陆上最后收到的一个‘徒弟’,他的书决不是‘清算胡适思想的工具’。他在形式上不能不写几句骂我的话,但在他的《新证》里有许多向我道谢的话,别人看不出,我看了当然明白……”(附注一句:我那“批胡”原稿,发表前是经别人给“加工”过的。)1960年胡适在《答高阳书》中说:“汝昌的书,有许多可批评的地方,但他的功力真可佩服。可以算是我的一个好‘徒弟’。”他的这种大度,光明磊落,世间未必总能多见。

胡先生对我(一名在校学生)多次写信,交流砥砺;又把几种珍稀的书籍借给了我,既不知我的“品质”如何,也不猜疑我会不会将这珍笈损坏,甚至拐卖逃亡……当我暑假时,他仍然不惜精力写很长的信札寄来——而那是一个天津郊区小镇,村野人家!

我与胡先生的学术论点,可以有同有异;至于他的治学精神与对事待人的态度,确不愧为一代大师,足为后学之楷模。高尚的人品和心地,才是治学的根本,也就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失去这一根本核心,就会发生形形色色的学术腐败,谋私图利,显己压人,弄虚作假……,皆是其著例。识者痛心,愚者昧昧。倘若在胡适先生这样的前辈身上看得到一些有教益的因素,未必不是民族文化之幸,当代学术之幸。

胡先生对《红楼梦》研究投入了很大的热情与功夫,为人所称道,也是批判的重点。他的《红楼梦考证》开始于1921年,经过修改补充,完成于1924年;而鲁迅先生即于当年出齐了他的不朽名著《中国小说史略》,其中第二十四章红楼专章,在很多反对的风浪中完全肯定了胡适的“自叙传”,并加以文采焕发的论断,如“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更于同年到西安讲学,也详言这小说所写的是真有其人其事。这是近代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件极为罕见的事!意义特别重要。然而论者很少对此实事求是地追述与考评。须知,鲁迅先生才是中国小说研究的大师,他直到去世前也并未改变他的论点。此例足供人思索寻味。

至今我还珍藏着胡先生给我的所有信札,也保存着他给我修改过的文章。我们之间许许多多鲜为人知的交往经历,都将写入《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并将奉献给关心我的读者。

(本文为作者在《胡适全集》出版暨胡适学术思想研讨会上的发言。本报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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