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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经济生活
 

作者: 陈明远  2004-06-03 [南方周末]
  

  胡适一家,中为胡适夫人,左为长子胡祖望,右为次子胡思社

 
  清末民初的30年间,经过康有为、梁启超、蔡元培、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两代文化人的努力,逐渐形成了以“启蒙救亡”为宗旨、以欧美日本留学生为骨干、以“科学民主”为旗帜的新文化运动。投入这场运动的,是一批不同于封建文人的新文化人。
  这些文化人在经济生活方面,大多数是比较宽裕的。其中一个典型例子是胡适(1891—1962)。
  1917年春,胡适在美国留学已满七年,完成了博士论文。为拿到哲学博士(Ph.D)学位证书,正要安排论文的出版事宜。这时,他的文字交陈独秀从北京大学给他发了一封电报,改变了胡适一生的命运。
  胡适在美国留学期间,曾积极投稿《新青年》杂志,鼓吹文学改良,用白话作诗文,成为新思潮的一员健将。当时主编《新青年》的陈独秀,刚受北京大学蔡元培校长特聘,出任北大文科学长。陈独秀向蔡校长力荐胡适;蔡元培遂聘胡适为北大文科教授。胡适在4月19日从美国写信给母亲说:“此时论文已了,一切事都不在意中,考试得失已非所注意矣……即此一吉事,已足满意,学位乃是末事耳。”
  胡适接到电报,顾不得博士论文出版,也不等博士学位证书到手,便于这一年夏天回国。

  26岁就任北京大学教授

  胡适在1917年6月9日从纽约启程,搭乘海轮;7月10日,轮船到达上海,胡适立即专程回到安徽绩溪老家,探望久别的母亲,并小住一个月。开学之前,他北上来到首都,应聘就任北京大学文科教授。这一年,他实足26岁。胡适到北京大学文科讲授中国哲学、英文修辞学课程,他在美国所写的博士论文就作为北大哲学课的讲义。26岁的胡适,刚进入社会做事,就拿260银圆的月薪,相当于今人民币10000多元。而他住的北京大学教员宿舍是免费的,9银圆的伙食已很丰盛(当时北大的学生在食堂包伙仅4两银子即5.6银圆),每月还有200多银圆节余。
  北大教授是胡适理想的职业。北大开学以后,他在9月30日寄给母亲的信中写道:
  适之薪金已定每月二百六十圆。……教英文学、英文修辞学及中国古代哲学三科,每礼拜共有十二点钟。……适现尚暂居大学教员宿舍内,居此可不出房钱。饭钱每月九圆,每餐两碟菜一碗汤。适意俟拿到钱时,将移出校外居住,拟与友人六安高一涵君。
  不久,胡适和安徽同乡高一涵合租一处僻静的住房,每月租金6银圆,每人仅出3圆。上课一个月后,立即加薪为本科一级教授。10月25日胡适又写信给母亲说:
  适在此上月所得薪俸为260圆,本月加至280圆,此为教授最高级之薪俸。适初入大学便得此数,不为不多矣。他日能兼任他处之事,所得或尚可增加。即仅有此数亦尽够养吾兄弟全家。及此吾家分而再合,更成一家,岂非大好事乎!
  胡适在北京大学的经济生活,比他在美国的日子优越得多。他很满意,从此安心于学术,继续为新文化事业奋斗,有了可靠的经济基础。

  旧式包办订婚,新式文明婚礼

  胡适早在13岁时由母亲做主与40里外江村的江冬秀订了婚约。胡适从小孝顺,不愿违背母亲的心愿。原定1917年12月在家乡完婚。江冬秀是个缠足的小脚女子,只粗通文墨,连信也写不好,但胡适并不嫌弃。
  他赴美国留学后常与江冬秀通信,却从未见过面。胡适回国在北京大学工作以后不久,便按照约定回老家迎娶。在准备动身之前,决定先汇去200圆,12月13日回家时随身再带400圆。这就足够开销了。
  胡适和江冬秀在1917年12月30日结婚。那天正好是旧历十一月十七日,胡适的27岁生日。他们在乡间举行了新式的文明婚礼。胡适写了《新婚杂诗》五首,发表于《新青年》四卷4号。
  胡适没有度完蜜月,于1918年1月下旬独自回北京继续教学。他十分敬业。蔡元培回忆:“自陈独秀君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鲁迅)、周启明诸君来任教员,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北京大学形成了新文化人群体,教师在经济上都很宽裕。

  胡适在北京赁屋定居

  回到北京,胡适不断地写信给母亲和妻子,报告日常起居;他也常常接到江冬秀写来的信。1918年3月6日,胡适致母亲的信中写到:
  昨日已由银行汇寄现洋六十圆,由芜湖转寄家中。明知此数不够用,且先寄此数,至下月再寄六十圆。(此时票价五八折,连汇费在内,六十圆合票洋一百零五圆)。
  当时银圆升值,而中国银行发行的“钞票”贬值。胡适每月的薪水以现大洋支取,1银圆可以兑换钞票1元8角左右,银圆更值钱了。无形中胡适的收入又增加了。3月8日致母亲信中说:昨日商务印书馆有送来第二次稿费现洋四十五圆,正好应用,这时候的四十五圆,真抵得八十圆的票子。明天晚上,我在会馆请北京的同乡吃喜酒,大约两桌人。
  3月11日,胡适写信给母亲,谈起准备在北京租赁一所较大的四合院:
  ……今天下课后,出去寻房屋,寻了两处,一处约有十七间,价钱太贵了,房子又太旧了,故不曾和他还价。一处有房十间,都还新,似乎还合用。我问他价钱,他开口要了二十五圆一月,大约廿一、二圆可以租下。明天再去问问看。若让至二十圆,我便租了。现住的房子太坏了,太不紧密了,所以要搬家。
  3月13日、27日,他在写给江冬秀的信中说明,在靠近北京大学红楼的地方,已看完了一所房子,地方离学校很近(与江朝宗住宅相隔一巷)。已付了定钱,预备搬进去住。房租每月20银圆(合今人民币约800元),确实很便宜、很划算。
  胡适租赁的新居在钟鼓寺14号,是个典型的四合院,共有17间房屋,一进门是9间正房,两侧为厢房,旁边有耳房。正房是寝室和书房,两厢为客房及会客室。五间偏房作厨房及佣人住处。厨房比较小,庭院也不算宽大,有几棵小树,几盆夹竹桃。那时,胡适任教不久,又是新婚刚过,尚无多少积蓄,因而租赁了这座普通的四合院。
  胡适原想把老母亲和新婚妻子接到北京来共同居住。“大家庭团聚、世代同堂”乃是中国传统文人的美梦,从鲁迅、胡适到张恨水都曾经做过这样的美梦。但胡适的老母年老多病,不肯北上,只有妻子一人来京。为照顾婆婆的病,江冬秀到6月上旬才出行。这时,胡适按月寄30圆赡养老母,有时寄的多些,或托人带些药品、食品之类,以尽孝心。
  如胡适通信所述,他在北京常有一些大笔开支。比如结婚后,他曾邀请住在会馆中的安徽同乡们吃喜酒。6月5日,他又宴请北京大学同仁送贺礼的朋友们,一笔就花去60银圆(合今人民币2400元)。1918年冬天,老母亲病故,胡适和夫人又回安徽老家奔丧。这时江冬秀已有了身孕,1919年3月,长子胡祖望便出生了。
  胡适成了文化名流,他很勤奋,讲课之余发表文章、出版著述逐年增多。稿酬源源不断,他的经济状况更阔绰了。不过,他本人的生活还是简朴的。
  商务印书馆慕名而来,希望胡适到馆服务(或兼职)。商务监理张元济的日记1919年4月8日载:“托伯恒转托陈筱庄约胡适之,月薪300圆。”胡适婉言谢绝商务印书馆的好意,表示要继续为北京大学效力。

  1920年代生活状况

  作为一个新式文化人,胡适做到了“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他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教授薪俸、讲演和稿酬版税。
  胡适的日常生活怎样呢?
  他是在家乡安徽绩溪县长大的,十几岁才去上海,因而他习惯于吃家乡饭莱,尤喜食徽州锅。胡适的饮食是乡土化的,每天只吃三餐饭,不吃零食,也不常吃水果。但吸烟却很讲究,全是进口的洋烟,常吸的有听装的“白锡包”、“大炮台”等等。
  胡适的衣着比较简单,在国内,他不穿西装,只有出国时才穿西服,平常穿的是长衫。夏天是纺绸裤褂、纺绸长衫。脚上穿的是丝袜、皮鞋。衣服料子多是一般的棉布、丝绸、呢绒、毛皮等。他没有很值钱的衣服。夏天,他戴一顶巴拿马草帽,春秋冬季节都是戴呢礼帽。他的穿着,谈不上朴素,也并不华丽,只是穿的整齐干净,保持着学者派头,庄重又潇洒。江冬秀也没有什么珍贵的衣物。
  他的书斋里有个大写字台,两个书橱,一张皮面转椅,几只木椅。四壁空空,没有挂名人字画。书桌上乱堆着书籍,有文房四宝和烟灰缸、火柴、纸烟等。他的藏书数量不少,但很贵重的“善本”不多,书籍都放在他的书库里。
  1926年3月,胡适到上海出席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会议,并参加了该会的访问团,去各地访问。7月22日,他辞去了北京大学教职,由哈尔滨启程,经西伯利亚赴英国。

  胡适的版税和稿酬

  五四时期,稿酬标准不一。在官办的北京报纸杂志和学术期刊上,稿酬可达每千字4-5圆。而上海的报刊大多是民办的,一般稿酬为每千字2-3圆,小报只有千字1圆。(民国初期1银圆的购买力约合今人民币
  40—50元)。商务印书馆元老张元济日记1918年2月2日载:“胡适之寄来《东方》投稿一篇,约不及万字,允千字6圆。此连空行在内。”胡适当时已是文化名人,稿酬比较高。
  但是,正如鲁迅的著作大多是交给他的学生李小峰开设的北新书局出版一样,胡适的著作大多是交给同乡汪孟邹开设的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版税一律为15%;此外,胡适在新月社自订的版税标准是:初版15%,再版20%;定期结算。
  1928年12月,亚东图书馆送来一张账单,上面写明了胡适几种书籍的版税和稿酬:
  (一)版税(至民国十七年即1928年11月底止)
  《胡适文存》初集,十一版共印43000册,定价2.20圆;版税×15%=14190圆
  《胡适文存》二集,五版共印18000册,定价2.40圆;版税×15%=6480圆
  《尝试集》三版共印12000册,定价0.30圆;版税×15%=540圆
  《尝试集》四十版共印20000册,定价0.45圆;版税×15%=1350圆
  《短篇小说》初版印2000册,定价0.40圆;版税×15%=120圆
  又二十—版共印38000册,定价0.20圆;版税×15%=1140圆
  以上共23820圆;应除未售书版税共759.39圆;存23060.61圆。

  (二)酬劳(文字稿酬)
  《红楼梦考证》稿酬300圆;民国十二年(1923年)5月至十七年(1928年)4月,文字稿酬共6000圆;
  又美金$100,按照汇率合国币320圆(1美金=国币3.2圆)
  (一)(二)两项共计29380.61圆
  付过(十六年底即1927年12月止)24237.05圆
  又付(十七年即1928年11月底止)2901.47圆
  共付27138.52圆
  两比,存2242圆(参看《胡适与江冬秀》124—125页,经笔者核算。)
  从这个账单可以看出,到1928年底,仅胡适在亚东图书馆的版税和稿酬,共计近3万银圆,合今人民币约120万元(20年代1银圆约合今人民币40元)。
  而胡适1930年末再度回到北京大学之后,著述更多、收入也更多了。

  1930年代日常开支

  1931年胡适担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长兼中文系主任,月薪600银圆;加上稿酬、版税,每月收入千圆以上(1930年代1银圆约合今人民币30—35元)。
  胡适回到北平以后,过着教授、学者兼社会活动家的生活。在北京他的故居先后有三处:钟鼓寺十四号院、陟山门、米粮库四号院,住处越来越宽敞。有文章谈起胡适说:“他家那时在米粮库。北京城区的米粮库不失为一个文化人的区域。短短的一节胡同,一号住着陈垣、傅斯年,三号住着梁思成、林徽音,四号住着(胡)适之先生。”有了陈垣、傅斯年、梁思成、林徽音这样的文化名流做邻居,胡适又天生的好客、好交往,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了。他们形成了“京派文化人”群体。
  胡适平时工作很紧张,又很有节奏。他的日程像钟表一样准确无误:每天早晨7点起床,7点40分去北京大学上班。中午回家用午餐,下午1时40分去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上班。晚餐在外边吃,晚11点才回家。他有专用的小汽车,出入坐车方便。回家后即进入书斋,读书、研究、写作,直到半夜两点才睡。这样,他每天只睡5个小时,第二天仍是精力充沛;从来没见过他精神萎靡,慵懒困倦。胡适常言道:“谁说每天一定要睡足8个小时?那是迷信,拿破仑每天只睡6个小时。”
  胡适家中雇佣门房一人,厨子一人,女佣一人,打扫杂役二人,司机一人。
  胡适在家的活动场所主要是在书房,遇着疲倦时,读些诗词、看些小说,很少到庭院中散步。少数朋友,可以直接到书房和他谈天,一般的朋友都在客厅中会见。他晚上出去有事,无论什么时候回来,总要在书房中看一阵书再行睡眠,这是他的习惯。
  1930年代的胡适,经济收入是相当丰厚的,他在北京大学的月薪是600圆,他在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兼职也有薪俸,另外,他还有相当丰厚的稿费收入。胡适的文章源源而出,他属于大名人,也就拿最高等的稿酬。他不断地出版书籍,那版税也是极高的。
  胡适从1930年11月到1937年7月住在北平的7年间,他正式出版的专著、选集就有二十多种。胡适的月薪、加上版税和稿酬,估计每月平均收入1500银圆左右,合今人民币4.5万元。年收入合今人民币54万元。他虽然还不如康有为、梁启超那样富裕,但他的平均年收入是鲁迅(晚年月平均收入690银圆、合今人民币2万元左右)的两倍多。鲁迅自认为是“中产的知识阶级分子”(见《二心集·序言》),那么胡适可算中等偏上的知识分子了。

  胡适对文化人的帮助

  胡适的日常开销很大,除了他一家的生活费用,他还时常热情地帮助别人、周济别人。胡适夫妇皆乐于助人,热心于公众事业,在这些方面,他们决不吝啬。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关怀和培养青年诗人汪静之。
  不到20岁的中学生汪静之于1921年创作的《海滨》、《星》,1922年创作的《悲哀的青年》、《竹叶》等新诗,在具有全国影响的刊物《新潮》(3卷1号)与《新青年》(9卷6号)上,同俞平伯、朱自清、胡适等前辈诗作一并发表出来。胡适在《新青年》是编委,在《新潮》是惟一的顾问,是发现了青年诗人汪静之的伯乐。所以,后来汪在给胡适的一封信中说:“向来承先生培植,感激莫名!”1922年1月,上海的应修人也读了汪在《新潮》等刊物上发表的新诗,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与他建立了书信联系。3月间,应修人特地从上海来到杭州,商讨建立诗社。因此,汪邀集了本校同学潘漠华、冯雪峰与应修人一起洽谈,在4月4日成立“湖畔诗社”。1922年夏,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本爱情诗集——《蕙的风》经过胡适审阅删改,并作序言,介绍给亚东出版。朱自清说,这是“向旧社会道德投了一颗猛烈无比的炸弹”;沈从文说,它对于年轻人引出很大的骚动。
  在《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7册中,收录了汪静之给胡适的12封信。1922年1月13日,汪静之的诗稿《蕙的风》刚邮寄给胡适不久,即两次向胡适写信借钱。信中说:
  我真有不能维持之危险,只好请你再借20圆。———是的,20,要20才够!邮局寄来,越快越好。你先起借我的40,10圆是还上学期的债,30圆是暑假内的膳费书费。
  从这封信可知,此前汪已向胡借过40圆(合今人民币约1600元),现在又要20圆。过了两个月,即(1922年)3月9日,汪又写信给胡适说:
  我从前预料在现在这时候可以得到《蕙的风》的稿费以供我的需要了,但到了现在,徒然失望……在欠债里生活的我,现在又过不去了,所以又无路可归地找到你了,请快快寄30圆来借我罢!
  可以判断,在《蕙的风》出版之前,加上这次又借30圆,累计起来已向胡适借了90圆。《蕙的风》出版之后不久,(1922年11月19日)汪又再写信向胡适说道:
  你前些时由亚东汇给我的30块钱,还了债就完了。到于今,新债依然如故。夏衣早已入了上海的当店,冬衣(棉衣)还睡在杭州的当店里,又需要看书报没钱买。自去年下半年来,家中没有钱寄我,好在今年《蕙的风》稿费一笔大款150圆,修人又借我些,不然那真不知穷到什么地步了。请原谅我,我现在还要向你借50块才行。
  不到一年,从他给胡适的3封信中可算出来,他已向胡借支140圆(合今人民币约5600元)。而《蕙的风》全部稿费是150圆。1923年汪给胡的信中,仍提出“愿你再借数十圆”的要求,说什么“如你肯答应,请快快寄下,切勿久延”。
  当时担任北京大学教授的胡适,一而再、再而三地满足了汪静之的要求。
  此外,1921年鲁迅的三弟、尚未成名的周建人,由胡适推荐去商务印书馆,月薪60银圆(合今人民币2400元)。又如,林语堂去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时,每月能得到40美圆的半额奖学金,他以为这是因为曾在清华教过书,是庚款的捐助,他回国之后才知道这原是胡适个人对他的资助。林语堂在《八十自叙》中写道:
  我去找校长蒋梦麟,感谢他借支两千大洋。蒋博士诧异地说:“什么两千大洋?是胡适自掏腰包。”我才知道胡适真够朋友,遂在年底前还清了。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胡适远渡重洋,出任中国驻美国大使,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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